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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 业务专长
贪污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常见的贪污贿赂犯罪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等。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把握侵害国家廉政建设制度情节的本质特征,根据涉案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具体情节,为当事人作出无罪、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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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身亡,儿子冒领父亲工资41个月判贪污罪获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30 20:35:25 浏览次数:

  父子在同一家公司内工作,父亲病故后,儿子没有将其工资上报核销,二十继续为其父填花名册上报领取父亲工资,在冒领41个月后被发现,涉嫌贪污罪被判刑三年。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原在霍邱县某医院任职的工作人员刘某于2006年初病故并火化,其工资本应上报核销,但任该医院会计的刘某儿子刘小某却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为其父填花名册上报领取刘某的工资,至案发时刘小某已冒领41个月(从2006年2月至2009年6月)工资共30760元,又领取刘某的奥运补助费1200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小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319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鉴于被告人刘小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具体案情作出一审判决,刘小某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追缴违法所得31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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