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贪污贿赂 业务专长
贪污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常见的贪污贿赂犯罪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等。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把握侵害国家廉政建设制度情节的本质特征,根据涉案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具体情节,为当事人作出无罪、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辩护。
关于我们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与处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27 22:56:50 浏览次数: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相关法条】

  《刑法》第396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分解】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国有资产”指归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的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罪成罪的原理在于:国有单位将其占有的归国家(大集体)所有的资产,私分给本单位个人(小集体),从而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

  一、主体:国有单位。本罪是纯正单位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单位);

  既然本罪是单位犯罪,就要符合单位犯罪的一般要求,亦即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单位或者单位大部分员工)谋取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如有一项不符合,例如,没有分配给单位大部分员工而只是分配给少数部分员工,没有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而是个人私自决定,都应认定为个人犯罪(贪污罪),而不认为是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二、对象: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即国家所有的财产,即国有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三、集体私分给个人:未经国家同意而只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单位的所有成员或者多数人;

  四、本罪采单罚制。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不判处罚金;

  五、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集体贪污的区分(单位行为VS个人行为):

  1、私分的人员的多少: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单位的所有成员或者多数人的,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分配给少数人甚至仅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私分的,构成贪污罪;

  2、单位集体研究与否:单位集体研究分配给多数人的,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个人决定私分给少数人的,构成贪污罪;

  3、单位内部员工知情与否:单位内部员工知情,在单位内部公开分配,分配给多数人的,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单位内部员工不知情,秘密分配,分配给少数人的,构成贪污罪。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分享到:

上一篇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下一篇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