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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业务专长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众所周知,毒品包括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滥用会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我国对使用毒品制定相关法律进行严格管制,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我国对毒品犯罪的量刑幅度较大,包括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偶犯、从犯、或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作出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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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起刑点”的数量标准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06 15:11:55 浏览次数:

  《决定》不规定“起刑点”,应当理解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其数量多少,应依法予以惩处。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不管情节,一律定罪判刑。刑法第十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刑法总则的这些规定,对审理毒品案件,同样是适用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很复杂,其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依照刑法总则的上述规定予以判处。

  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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