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金融犯罪 业务专长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金融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侵犯了我国的资金融通体系,阻碍或者歪曲了货币的流通,限制或者破坏了信用的提供,从而危及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处理过的金融犯罪大多以境内企业的金融领域的违法运作为主,同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也出现过境外人员出谋划策,境内外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实施共同犯罪等情况。
关于我们

最高检:我国金融犯罪呈快速上升趋势、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5 21:20:31 浏览次数:

  金融犯罪,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日起上升,那么金融犯罪的具体数据是怎样的?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当前,我国金融犯罪整体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7782件10608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67.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510件22021人,同比分别上升49.73%和82.07%;提起公诉8322件11276人,同比分别上升23.6%和29.76%。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23日对外通报了上述情况。她介绍,2014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12883件16645人,同比分别上升59.4%和6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101件29483人,同比分别上升22.6%和25.69%;提起公诉16591件22015人,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2.25%。

  从案件罪名分布看,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始终居金融犯罪案件首位,非法集资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受案量最多的仍为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犯罪8654件93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677件20970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激增,特大规模集资案件屡见不鲜。

  2015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4011件10243人,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同比上升153.06%和259.15%,一些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

  此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大幅增加。2014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3件7人猛增到24件31人,起诉数从2013年的1件1人增加到38件42人,办案数量成倍增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分享到:

上一篇 金融犯罪的辩护要领:前提法定性 刑事法定量

下一篇 金融犯罪构成形态的立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