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刑事辩护网 作者:葛电宏律师 时间:2018-07-30 16:41:26 浏览次数: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丁某某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对被害人伤情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贵局对本案被害人邱某某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邱某某为轻伤二级,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却从未收到过该份《鉴定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根据该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申请人特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申请人:葛电宏律师
二〇一六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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