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非法经营罪 刑事常识
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条件,对罪名认定正确与否作出严谨的论证,研究实际案情,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常识
页次:1/10 每页显示5条 总共50条
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