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事常识
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我们会充分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辩护建议,结合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辩护方案,务求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能为当事人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达到最佳辩护效果。
刑事常识
页次:1/10 每页显示5条 总共46条
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