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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刑事常识
刑法第382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诈骗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经办过多起贪污罪辩护案件,抓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辩护核心点,针对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形,围绕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以及侵吞、窃取、诈骗的具体行为拟出全面细致的刑辩方案,尽最大的努力为每起案件的当事人取得满意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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