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137-2420-8581

暴力犯罪 业务专长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如武装叛乱、暴乱罪、绑架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暴动越狱、聚众持械劫狱罪、强迫卖淫罪。我国《刑法》对暴力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的种类,以及轻重的范围来看,暴力的程度和范围与法定刑的关系,概括地说,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比例关系,即,暴力的程度越重,则法定刑越重;暴力包括的范围越广,法定刑的幅度越大,刑种的种类越多。
关于我们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19 21:11:45 浏览次数:

  涉黑组织领导参加暴力、威胁等违法暴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你知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解释》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规定:(1)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2)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3)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4)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本条作出立法解释时淡化了对“保护伞”的硬性规定,对这种犯罪组织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早到其萌芽状态。

  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团伙犯罪在行为方式上有很强的相似性,在实践中如何对二者进行区别

  答:首先,团伙犯罪不是刑法中的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在《刑法》中有独立罪名。

  二者在很多方面均有不同,如:(1)目的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要目的在于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而团伙犯罪的目的常常只有一个;(2)组织严密度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比一般犯罪团伙具有更高的组织严密性,有固定的领导者和骨干分子;(3)犯罪形式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而犯罪团伙的犯罪形式往往比较单一,如走私犯罪团伙、盗窃犯罪团伙。

  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适用的刑罚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刑法》29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对该罪进行处罚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从犯的量刑问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在刑法分则中已经明确给出了从犯的量刑,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再适用总则中“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

  (2)一罪与数罪问题。《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罚。不再适用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

  问: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形成的呢如何抑制这种犯罪组织的形成

  答:我国正处于经济上的转型时期,贫富分化,市场结构较脆弱,存在一些非法的不良需求;这些非法需求会带来高额利润,同时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的温床。同时,农村务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有一些人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便成为这种犯罪组织的人力来源。此外,个别腐败官员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权钱交易,充当其“保护伞”,也促使这种犯罪组织得以发展壮大。

  鉴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有多种原因,所以抑制这种犯罪组织就要在各个层面上做努力。比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人口及城市失业人口的关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深挖“保护伞”,肃清腐败官员,完善举报监察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体系;对这种犯罪组织的表征和危害加强宣传,引起民众的关注。各种措施一起施行并且保证落实,对这种犯罪组织的打击一定会收到成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分享到:

上一篇 如何预防和控制涉黑犯罪

下一篇 明确非法拘禁罪的构罪时间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