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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业务专长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众所周知,毒品包括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滥用会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我国对使用毒品制定相关法律进行严格管制,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我国对毒品犯罪的量刑幅度较大,包括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偶犯、从犯、或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作出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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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汇编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07 20:20:20 浏览次数:

  本文为您介绍办理毒品犯罪安静使用的发了法规内容,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 法律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

  失效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

  第二部分 综合性司法解释

  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

  失效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非法种植罂粟构成犯罪的以制造毒品罪论处的规定》的通知 (1990.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已经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已经废止)

  第三部分 会议纪要

  现行有效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0,南宁会议纪要)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

  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武汉会议纪要)

  失效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1991,已经废止)

  第四部分 批复、答复、通知

  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贩卖安钠咖毒品罪的案例》的通知(198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毒品犯罪批捕起诉工作的通知(1997)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安定注射液是否属于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精神药品问题的答复(2002)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通知(200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庭毒品犯罪案件公诉证据标准指导意见(试行)(2005)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20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被告人对不同种毒品实施同一犯罪行为是否按比例折算成一种毒品予以累加后量刑的答复(200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贩卖、运输经过取汁的罂粟壳废渣是否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的答复(20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毒品名称表述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

  失效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抓紧从严打击制造、贩卖假药、毒品和有毒食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动的通知(1985,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的答复(1987,失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1988,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毒品犯罪问题的电话答复(1988,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处理没收毒品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严惩毒品犯罪分子的通知(1991,失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1,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2,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电话答复(1992,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毒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答复(1995,已经废止)

  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是否属毒品及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6,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氯胺酮能否认定为毒品问题的答复(2002,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1997,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1996,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1993,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1991,失效)

  第五部分 公安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1988)

  公安部关于在成品药中非法添加阿普唑仑和曲马多进行销售能否认定为制造贩卖毒品有关问题的批复(2009)

  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2016)

  失效文件

  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2001,失效)

  公安部禁毒局关于《对MDA(3,4-亚甲二氧基安非它明)是否为毒品的请示》的批复(2003,失效)

  公安部关于对吸食苯丙胺类毒品违法人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2,失效)

  公安部关于对吸食、注射毒品人员成瘾标准界定问题的批复,1998,失效)

  公安部关于对多次贩卖少量毒品行为人能否实行劳动教养的批复(1996,失效)

  公安部关于对用于毒品犯罪的他人财物是否应予没收的批复(1992,失效)

  第六部分 地方性规定

  江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199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1)

  广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有关数量量刑标准的参考意见(200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审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指导意见(2005)

  辽宁

  辽宁省高院、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

  辽宁省高院、辽宁省检察院关于规范部分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的指导意见(2015)

  辽宁省高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来源网络,真实性存疑)

  辽宁省高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数量标准的参考意见(来源网络,真实性存疑)

  辽宁省高院关于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标准的参考意见(来源网络,真实性存疑)

  安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则》的通知 (201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5,无文本)

  浙江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关于印发《毒品类犯罪案件疑难问题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6)

  浙江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2015)

  上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毒品案件管辖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意见》的通知(2005)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对部分毒品案件进行含量鉴定的若干规定(2005)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试行《上海法院量刑指南--毒品犯罪之一》的通知(2005)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重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和毒品犯罪案件基本证据及其规格的意见(2006)

  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4)

  贵州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关于敦促毒品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2002)

  湖南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四川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办理贩卖毒品案件有关犯罪预备问题的意见(2001)

  第七部分 量刑规范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摘录,下同)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更新说明

  1.2016年4月24日曾发布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汇编》,本次汇编是在原汇编基础上所作的更新和修正。2.汇编文本包含了1985年至今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文件90余份,共22余万字;由于微信字数限制,平台只公布了文件目录,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毒规2.0”,可获取汇编文本全文;3.考虑到失效的法律法规对于办理案件同样具有参考和研究价值,本次汇编中将失效文件一并汇编入册,并对失效文件进行注解说明;4.部分汇编文件来自网络,真实性存疑,已经标注说明;5.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地方性司法文件数量庞大,未能一一收录,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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