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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罪名专题
刑法第269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有意识地对罪名的认定进行斟酌,对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情况充分分析后,结合侦查机关的材料和当事人实际情况,提出最合理的辩护方案,以取得满意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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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实施抢劫怎么判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09 23:10:38 浏览次数:

  留守妇女、儿童作为弱势群体,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也加强了很多,对于对该群体实施抢劫等犯罪行为会如何判刑呢?本文为您介绍了刑罚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最高法出台《审理抢劫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抢劫中实施暴力犯罪从重判处,除此之外,意见还规定,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杀害被害人,且被告人无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多次结伙抢劫,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抢劫,在抢劫中实施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这是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1.抢劫致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

  3.具有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外的两种以上加重处罚情节,或者抢劫次数特别多、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

  意见还规定,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杀害被害人,且被告人无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意见共七个部分,包括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累犯的适用以及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原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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