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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罪名专题
刑法第269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深圳刑事辩护团队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有意识地对罪名的认定进行斟酌,对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情况充分分析后,结合侦查机关的材料和当事人实际情况,提出最合理的辩护方案,以取得满意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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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09 23:11:30 浏览次数:

  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案例中的行为会判几年呢?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戴某打工被骗,后尾随一女子入室进行抢劫,最终被女子劝停。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原本是受害人,却因为一时贪念而身陷囹圄。入室抢劫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因为戴某在抢劫过程中放弃了犯罪,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在京打工被骗后,戴某尾随独自通宵上网的女孩小敏(化名)并意图抢劫。在小敏的安抚下,戴某中止了犯罪,海淀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抢劫罪对戴某提起公诉。

  25岁的河北小伙戴某到京务工,找份工作干了十几天,公司不仅人去楼空,还卷走了他交纳的5500元押金。于是,戴某跑到网吧上网投送简历。其间,他注意到总是通宵上网的女孩小敏,已挨饿几天的他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2015年8月30日早晨7时,戴某尾随小敏来到她所住的楼层,叩响了小敏家的房门。

  小敏以为是快递人员,就开了门。戴某掐住了小敏的脖子,小敏没有反抗,而是好言好语安抚戴某。小敏的话起了作用,戴某放开了手,两人坐在床上聊了起来。小敏教育戴某说抢劫是不对的,而戴某也将自己的遭遇倾吐而出。得知戴某的困难后,出于同情,小敏将自己钱包内的900余元全部给了戴某。

  戴某非常感动,他当场表示:“这钱算是借的,我回老家后一定偿还你!”他还留下了手机号码。

  后来,小敏与朋友聊天时提及此事,她的朋友打电话报了警。当天,民警在戴某上网的网吧将他抓获归案。

  检察官认为,戴某打工被骗,原本是受害人,却因为一时贪念而身陷囹圄。入室抢劫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因为戴某在抢劫过程中放弃了犯罪,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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