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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 业务专长
走私犯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罪名主要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犯罪涉及面越来越广。走私犯罪涉及单位、人员越来越广,共同犯罪呈上升趋势、走私犯罪涉及地域越来越广,内地走私趋于严重;走私物品的种类越来越广,因此有关机关打击力度相应的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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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文物罪中的文物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18 15:56:38 浏览次数:

  《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走私文物罪中文物包含的内容,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走私文物罪中的文物是指《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下列历史遗留物: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品、美术品;

  四、反映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各民族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五、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

  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是指上述文物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品。

  一、走私文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理中禁止出口的文物的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规定。

  二、走私文物在客观上的表现是,具有非法将文物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文物是国家禁止出口的,不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不构成本罪。

  三、走私文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走私文物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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