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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罪名专题
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我们会充分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辩护建议,结合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辩护方案,务求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能为当事人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达到最佳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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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是怎么定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28 16:00:56 浏览次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必然影响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宏观监管,损害金融机构的信用,损害存款人的利益。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是怎么定的?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网为您详细介绍。

  [释义]

  本罪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

  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全同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l。21 法[2001]8号)

  为正确执行刑法,在其他有关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假币犯罪以外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数额和情节,可参照以下标准掌握: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范围以及结存款人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来判定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 户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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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未经批准的非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公众的存款,既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又使社会资金处于不安全不稳定的状态,严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该行为实施后达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即构成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

  二、本罪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些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款投资或用于经营行为,很容易被误认为本罪。要明确几条:(1)数额很小的借款行为不构成本罪;(2)借款用于开发项目、投资酒店、企业经营的,不构成本罪;(3)非法吸收存款往往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联系在一起,其主体的行为特征不同于正常的借款投资,而是为了套取利差。因此,要特别注意“存款”的“存”字这一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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