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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 业务专长
贪污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常见的贪污贿赂犯罪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等。深圳刑事辩护网精英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把握侵害国家廉政建设制度情节的本质特征,根据涉案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具体情节,为当事人作出无罪、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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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罪的认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27 22:55:20 浏览次数:

  认定商业贿赂罪首先应当了解贿赂行为与正当馈赠行为的法律界限,以及属于商业贿赂共同犯罪的三种情形,正确理解这两个问题是认定商业贿赂罪的标准之一,关于这两个问题则要根据《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加以理解。下面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一、贿赂与正当馈赠的法律界限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往来财物的价值;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法律并不禁止亲友之间的正当馈赠行为。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贿赂犯罪的时候,借馈赠之名而行贿赂之实,并以正当馈赠为其行为辩解。《意见》,为正确区分贿赂与亲友正当馈赠,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依据。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崇尚礼尚往来,法律并不禁止亲友之间的正当馈赠行为。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贿赂犯罪的时候,借馈赠之名而行贿赂之实,并以馈赠正当为其行为辩解。

  为正确区分贿赂与亲友正当馈赠,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因素的结合上进行区分:

  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2、往来财物的价值大小;

  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二、商业贿赂共同犯罪的三种情形

  司法实践中,商业贿赂犯罪常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特别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形时有发生。对于商业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财物的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意见》区分了商业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三种情形:

  1、一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二是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三是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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