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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盲人 刑辨常识
聋哑人,是指丧失听觉能力和口头语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丧失视觉能力的人。盲人或者聋哑人毕竟存在一定的生理缺陷,其中许多人因生理上的障碍不仅会使他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也会给他们接受教育带来不便,影响对事物的理解和对是非的判断,因此,对他们的处罚可以轻于正常人。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有上述生理缺陷的人根据其实施犯罪的情节,造成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具有的生理缺陷等具体情况不同,处罚的轻重程度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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