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刑事辩护网
咨询热线:
关押场所
强制措施
辩护代理
刑事证据
刑罚种类
罪轻辩护
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
罪数类型
管辖回避
办案程序
犯罪种类
刑辩技巧
如实供述杀人罪行后,又翻供称被害人先实施严重伤害行为的,不认得为自首
行为人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属自动投案——浙江高院裁定杨某某等强奸案
被盘问三次才交代全部罪行可否认定自首?
被害人身份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被告人报警后又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是否构成自首?